基金费用披露是 LP 与 GP 之间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之一。同一笔审计费,可能是基金全额承担,可能是管理人承担后向基金收取服务费,也可能是两者按比例分摊——从最终的财务报表上,LP 往往看不出区别。ILPA 修订版 Reporting Template 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:不要只告诉 LP 花了多少,要告诉 LP 这笔钱由谁承担、按什么基础分摊。
三类费用的披露要求
管理费(Management Fee)
管理费是基金对 GP 的固定报酬,通常按承诺资本或已缴资本的一定比例计提。模板要求披露:
- 计算基础——是承诺资本还是已缴资本,投资期内与退出期内的比例是否不同
- 计提周期——按季、按半年,还是按年
- 费率——投资期费率、退出期费率、延长期费率分别是多少
投资期与退出期费率不同是常见结构。比如投资期按 2%、退出期降到 1.5%——这个差异对 LP 的长期成本影响不小,但过去很多基金的季度报告里不写清楚。
基金运营费用(Fund Operating Expenses)
这是分摊争议最多的一类,包括办公室租金、法律费、审计费、行政服务费、基金合规成本等。模板要求逐项列示,并明确每项由谁承担:
| 费用项 | 常见承担方 | 披露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审计费 | 基金 | 金额、审计机构 |
| 法律费 | 基金或管理人 | 是否包含在管理费内 |
| 行政服务费 | 基金 | 基金行政(FA)的服务费 |
| 合规成本 | 管理人 | 不应向基金收取 |
| 办公室租金 | 管理人 | 管理费覆盖,不应单独向基金收取 |
关键在于边界。管理费的本意是覆盖 GP 的日常运营成本,包括办公室、人员、行政。如果管理人已经收取管理费,又把办公室租金作为基金费用单独列示向基金收取,就属于重复收费。模板要求把边界写清楚,正是为了识别这类情况。
业绩报酬(Carried Interest)
业绩报酬的披露要求集中在计提基础:
- 计提时点——是逐个项目计提,还是基金层面整体计算
- 门槛收益率(hurdle rate)——是否设门槛,门槛是多少
- 追赶条款(catch-up)——GP 的追赶比例与追赶上限
- 回拨条款(clawback)——清算时 GP 是否需要返还多拿的业绩报酬
逐项目计提与基金层面整体计算的差异值得单独说明。逐项目计提意味着 GP 在每个项目退出时就能拿到业绩报酬,即使同一基金里其他项目亏损;基金层面整体计算则要求先弥补全部亏损,再计提业绩报酬。后者对 LP 更有利,但对 GP 的现金流压力更大。模板要求披露采用的是哪一种。
分摊基础的透明化
这是修订版最实质的变化。过去费用披露通常是一个总数,LP 无法判断分摊是否合理。新模板要求说明分摊基础:
- 按投资团队人数——管理人团队服务多个基金时,人力成本按人头分摊
- 按管理规模——管理规模大的基金承担更多
- 按项目数量——项目多的基金承担更多
- 固定比例——合伙协议约定的固定分摊比例
分摊基础本身没有对错,关键是是否事先约定、是否在报告中一致执行。如果合伙协议写的是按人头分摊,但实际操作时变成了按规模分摊,LP 应该能从报告中看出这个偏差。
人民币基金的费用结构差异
国内人民币基金的费用结构与美元基金有几处不同:
业绩报酬计提时点。国内很多基金采用「基金层面整体计算」,即清算时一次性计提。这与美元基金常见的「逐项目计提」不同。参照模板披露时,计提时点必须按合伙协议写,不能套用美元基金的惯例。
门槛收益率差异。国内主流的门槛收益率在 7%–8% 之间,与国际通行的 8% 接近,但追赶条款的结构差异较大。部分基金不设追赶,直接按 GP:LP = 20:80 分配;部分设追赶但追赶上限不同。
政府引导基金的额外费用限制。政府引导基金作为 LP 时,往往对管理费率、费用报销范围有额外限制,比如管理费不超过 2%、不得报销与项目无关的费用。这类限制需要在费用披露中单独说明。
劣后与优先结构。国内部分基金设有结构化分级,优先级 LP 的收益优先保障,劣后级 LP 承担更高风险。费用分摊在分级结构下的处理更复杂,需要按合伙协议的具体约定披露。
一句话总结
费用披露的透明化,本质上是把「GP 说了算」变成「合同说了算」。分摊基础写清楚之后,LP 第一次有能力核对费用是否按约定执行——这也是越来越多 LP 在选择 GP 时把「披露质量」列为独立评估维度的原因。